各院(部):
根据商院〔2015〕143号文件《151amjs澳金沙门根植地方行动计划实施办法》,现将我校2016年根植地方行动计划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实现学校立足商洛、面向地方、服务基层,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深化学校内涵式发展和开放办学,加快一流应用型大学建设。为达此目的,学校决定开展根植地方行动计划,要求全体教师进政府、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乡村,深入基层、服务地方,积极开展校地、校企合作。
二、活动形式
“行动计划”以院部为主体组织实施。校内所有在岗教师利用课余时间深入商洛及周边地区企业、社区、乡村及其他基层社会组织和机构开展校地、校企合作。
“行动计划”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一般在周末或寒暑假进行。要求每位教师每年集中活动时间不少于20天,分散活动时间不少于10天。
三、活动时间安排
本年度根植地方行动计划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3月1日——4月15日):各院部、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向全校师生宣传动员,激发、调动广大教师参与“行动计划”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2.准备阶段(2016年4月16日——6月20日):各院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联系合作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定合作项目,为参与“行动计划”的教师创造良好的条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参与“行动计划”的教师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填报审批表报所在院部审核,由院部统一交 “行动计划”办公室备案。
3.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6月21日——2016年12月底):
参与“行动计划”的教师根据实际,全面深入地方、深入基层,进行校地合作、校企合作。
1)结合行业、企业生产,优化生产工艺、推动科技转化、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围绕基础教育、社区工作、地方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发展需要,实施教育、法制、金融、艺术等方面的服务和培训;进行地方文化研究,编撰地方志;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文体活动策划、培训和演出活动等。
2)结合产学研深度融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进一步探索校地、校企合作新机制;共建专业、共建课程、共建平台、联合立项、共同研究,和行业、企业共同优化、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构建专业和课程体系;搭建校企共建实践平台,完善教学内容,丰富教学手段,扩展教学研究领域,推广教学研究成果。
3)带着科研目标、任务开展接地气科学研究,共同申报项目,合作开展研究,共同推广研发、成果转化。
四、考核与表彰
1.学校成立考核小组,由“行动计划”办公室牵头,领导小组和各教学单位共同考核。教师参加“行动计划”期满一周内,须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考核表及相关业绩成果证明材料,所在教学单位签署考核意见后报“行动计划”办公室审核备案。
2.教师要积极参与“行动计划”,广泛调查研究,在活动期内至少发表一篇教学、科研论文或调研报告,或主持一项课题,或参与一项10万元及以上横向或5万元及以上纵向课题,或牵头建设一个实习、实训与就业基地,或积极开展技术攻关、项目研发、服务培训等,并有相应佐证材料。鼓励参加活动的教师在活动结束后面向全校相关专业的师生作一次专题报告,分享活动成果。
3.“行动计划”办公室和所在教学单位将不定期组织检查教师活动开展情况,检查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审、聘任的必要条件。
4.“行动计划”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开展总结评估,并将总结报“行动计划”办公室,经学校研究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总结表彰。
五、几点说明:
1.学校每年在财务预算中划拨专项经费,支持“计划行动”开展。活动经费需按照项目的形式申报,经学校审批立项后,可获得相应的经费资助,资助范围包括学校与“行动计划”合作单位之间的交通及必要的住宿、办公等费用。
学校鼓励教师结合自己的教改项目、科研项目参加该活动;同时可以争取各级各类横向课题经费资助和企事业单位的经费资助参与活动。
2.参与“行动计划”教师接受学校与合作单位的双重管理,严格要求自己,服从安排,遵守合作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相关要求,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和义务。特别提请各位老师在开展“行动计划”期间注意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
3.各院(部)须于5月31日前制定好本单位“根植地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提交给教务处(纸质版及电子版)。实施方案的构成要素应包括指导思想、组织机构、具体安排、考核管理等内容。
特此安排
151amjs澳金沙门根植地方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