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教工〔2020〕76号)文件精神,有效遏制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决定在我校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及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学校工程建设、矿产开发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强化监督制约,深化标本兼治,健全制度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整治对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级干部
三、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两年。
2020年全面推开并取得重要进展。5月底前完成学习动员、自查自纠;9月底前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启动实施改革措施;12月底前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
2021年,巩固深化整治成果。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在有效遏制腐败、规范用权行为、深化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形成长效机制。
四、整治内容
(一)工程建设领域
1.插手干预教育工程建设项目决策问题,主要是:提前指定或内定项目承建方;以提前进场或垫资建设造成既定事实等方式预定项目承建方;未经审批、核准或备案实施工程项目建设;违规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或建设方案等行为。
2.插手干预教育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问题,主要是:对应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采取化整为零、假借PPP项目、保密项目等方式规避招标;对应公开招标的实行邀请招标;默许纵容围标、串标;量身定制确定投标人资格,操纵评标、中标结果等行为。
3.插手干预教育工程建设实施问题,主要是:违规改变建设规划;违规批准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配套设施等规划设计条件;违规要求建设单位或勒察、设计、施工等单位转包、分包工程项目,或指定生产商、供应南、服务商;参与利用安全生产监营、环保执法等职权谋取私利、吃拿卡要等行为。
4.插手干预教育物资采购、资金安排使用管理问题,主要是:对应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事项不招标;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违规进行物资采购、购买服务;利用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职权;违规大额度追加项目资金等行为。
5.其他违规插手干预教育工程建设问题。
(二)矿产开发领域
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职务影响,本人及其家属或以其他人名义投资入股矿产开发谋取利益等问题;其他违规插手干预矿产开发问题。
五、整治任务
(一)组织专题学习
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运用近年来全省教育系统工程建设等腐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吸取教训,强化理想信念,增强法纪敬畏。
责任单位:组织部
时限要求:2020年5月完成
(二)深入开展自查
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十九大以来个人负责实施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查找是否存在违规插手干预问题,写出自查报告并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所有副处级以上干部均要作出不插手干预的承诺。
自查报告和不插手干预的承诺请于2020年5月25日之前以党组织为单位报送给纪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时限要求:2020年5月完成(不含民主生活会)
(三)切实纠正问题
自查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出批评意见,红脸出汗、提醒教育、督促纠正;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时限要求:节点推进,长期坚持
(四)开展责任追究
对积极配合、主动交代问题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的,严肃查处,通报曝光。
责任单位:纪委办公室
时限要求:节点推进,长期坚持
(五)强化纪律监督
坚持把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用权行为作为监督重点,强化纪律监督。紧盯关键少数、权力运行,发挥监察建议作用,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责任单位:纪委办公室
时限要求:节点推进,长期坚持
(六)加强线索排查
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定期梳理排查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及时移交有关问题线索。
责任单位:纪委办公室
时限要求:节点推进,长期坚持
(七)严肃查办案件
严肃查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纪委办公室
时限要求:节点推进,长期坚持
(八)规范权力运行
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项目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必须经党委会讨论决定,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深化校务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时限要求:节点推进,长期坚持
(九)完善规章制度
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从源头上进行防范。
责任单位:基建处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处财务处
审计处丹江校区管理处
时限要求:2020年11月完成
六、整治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增强专项整治的行动自觉,严肃整治违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利用项目决策、干部人事、审批监管等职权或职务影响,采取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在工程建设、矿产开发中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地。
(二)夯实工作责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细任务落实。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全校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纪委办公室负责牵头抓总和强化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组织部负责抓好学习教育,基建处、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处、财务处、审计处、丹江校区管理处等部门要全面自查、狠抓落实,严格把握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坚持统筹兼顾
学校将把专项整治纳入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将追究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纪委办公室要围绕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作风漂浮、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问责,梳理排查线索,查处典型案例,坚持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专项整治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结合起来,与推进“一流学院”建设、丹江校区启用、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申报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促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和干事创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