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结合《陕西省省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年度测评指标》(2021)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弘扬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时代主旋律,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省级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形成文明创建人人参与、创建成果人人共享的精神文明大创建格局,为推动“一流学院”建设和学校“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与良好环境。
二、评选类别及牵头单位
1.文明单位:参评范围为全校所有处级单位,由宣传部牵头负责评选与推荐。
2.文明班级:参评范围为2018、2019、2020级学生班级,由学生处牵头负责评选与推荐。
3.文明宿舍:参评范围为全校所有学生宿舍,由后勤保障处牵头负责评选与推荐。
4.文明食堂:参评范围为全校所有食堂,由后勤保障处参照相关标准,通过实地检查等方式组织评选。
5.宣传部牵头成立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评小组,对各类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文明单位、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食堂评选与推荐结果。
三、评选标准
(一)文明单位标准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视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文化阵地风清气正。
2.重视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把省级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列入部门工作计划和重要日程,思路明确,措施得力,圆满完成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3.重视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师生认可。
4.各项制度健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5.环境清洁、整齐、优美,师生行为文明、规范。
6.无重大安全事故和经济犯罪案件违纪违规案件。
(二)文明班级标准
1.有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学生的班级领导集体。
2.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团结友爱、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学习风气浓厚,考试无作弊现象。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5.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
6.无安全责任事故。
7.入选所在学院本年度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名单。
(三)文明宿舍标准
1.宿舍内具有浓厚的学习风气,具有文明健康的精神氛围。
2.宿舍室内外卫生状况好,床被干净整齐,物品无乱摆乱放。
3.宿舍成员无晚归、外宿、留宿他人现象,男女交往举止得体,没有越轨现象。
4.宿舍内无赌博,传播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和格调不高、低级庸俗的现象。
5.宿舍内保持安静,宿舍成员自觉维护宿舍作息制度,无高声喧哗、聚众起哄、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现象。
6.宿舍内无损坏公物、私装各类电器现象。
7.宿舍成员无违规违纪现象。
8.宿舍成员能自觉服从公寓管理中心和宿管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导。
(四)文明食堂标准
1.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标语,排队用餐标志线等设施齐全。
2.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文明用餐、健康用餐、节约用餐标识标牌,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光盘行动”教育。
3.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如营业执照、健康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
4.食堂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5.有明显的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6.文明经营,食品摆放、经营环境符合卫生标准要求,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7.有消毒设备、消毒措施和记录。
8.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
四、评选数额和比例
1.文明单位全校评选6个。
2.文明班级、文明宿舍评选数额按全校班级(不包括2021级学生班级)数、宿舍数的5%进行评选。
3.文明食堂全校评选2个。
五、评选程序
1.单位申报
10月18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向文明单位、文明班级、文明宿舍评选牵头单位提交申报表和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
2.组织初评
各评选单位于10月20日前完成初评,并将初评结果于10月21日前报送宣传部。
3.小组评审
10月25日前,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评小组对各类先进集体评选材料进行统一审核,确定推荐名单。
4.结果公示
10月底前,对评选出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5.命名表彰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各类先进集体名单,由校党委审定后命名表彰。
六、年度文明创建工作考评小组
学校成立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评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彭虎军
成 员:张向东 石启英 鱼小强 王怡 刘勇(人事)
余发有 敬晓明 陈炜 王霄飞 廉明
七、评选要求
1.评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是深化我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发挥评选先进的导向作用和示范作用,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切实做到评建结合、以评促建。
2.各牵头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通知明确的标准、名额认真开展评选,使评选结果得到师生广泛认可。
3.各推荐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按要求填报申报表,报送事迹材料,要严格推荐标准,切实做到优中选优。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赵英卓(文明单位)电话:13992469559 6559
张文(文明班级)电话:13689146640 640
殷谭峰(文明宿舍)电话:13992438996 6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