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培训对象和目标
(一)培训对象
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二)培训目标
党员教育培训的总目标是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坚定信仰、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坚持联系实际、继承创新,坚持简便易行、务实管用,不断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促使广大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纪律作风进一步过硬、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一流学院”建设作贡献。
第二条培训内容
(一)全面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培训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引导党员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锻炼。
(三)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和必修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共产主义道德、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教育,加强宪法法律法规教育等。
(四)加强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
(五)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相关内容教育。
(六)学习贯彻省、市党代会主要精神。
(七)加强知识技能教育。
第三条培训任务及要求
按照全员培训、终身学习、分级分类、按需施训的原则,在坚持和完善集中培训、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组织生活和实践锻炼等各种学习培训制度的基础上,灵活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对广大党员普遍进行教育培训,并对不同类型的党员提出不同的培训任务及要求。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
(一)处级及以上党员干部和党支部书记培训由党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及上级安排组织实施。
(二)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培训。以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为着眼点,围绕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由党委组织部·党校作出培训安排,各二级党组织、分党校负责组织实施。
1.对职能部门教职工党员,重点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服务改革、服务基层、改进作风、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和履职尽责能力开展教育培训。
2.对教师党员,重点围绕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开展教育培训。
3.对离退休党员,重点围绕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党和国家及学校新出台的方针政策、经济社会和学校改革发展的新变化和取得的新成效、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的新要求开展教育培训。
4.对学生党员,重点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传承红色基因、培养奋斗精神、练就过硬本领、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开展教育培训。
(三)预备党员培训。要着眼于强化思想入党,提升他们的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重点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党性党风党纪、党的优良传统等教育培训。在党员入党后一年内进行。由党委组织部·党校作出培训安排,各二级党组织、分党校负责组织实施。
(四)毕业生党员培训。要着眼于强化党员意识,促使他们走向社会后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重点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牢记党员身份、增强组织观念、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提高综合素质和创业就业本领、勇担时代责任等教育培训,在学生党员毕业之前进行。由党委组织部·党校作出培训安排,各二级党组织、分党校负责组织实施。
(五)流动党员培训。要着眼于增强党员意识、政策法规与组织观念、纪律规矩意识等开展教育培训,引导他们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一方隶属、多重管理”的模式,实行流入地为主、流出地配合的联动机制,采取集体学习、实体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培训。由各二级党组织、分党校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培训安排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 培训原则与主要措施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课地位。要将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和政治本领,尤其是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的首要政治任务,要把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等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联系世情、国情、党情和校内实际,以及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灵活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模拟式、互动式、观摩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创新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
3.坚持集中培训与日常学习相结合。要按照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加强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抓好党员的经常性学习。坚持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集中学习与党员自学相结合,努力构建党员教育培训的多种渠道。
(二)主要措施
1.加强统筹规划,确保工作落实。党委组织部·党校和各二级党组织、分党校要根据培训职责与任务分工,做好党员教育培训的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分类分层次制定党员教育培训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教案,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举措、有成效。
2.创新教育方式,增强培训实效。党委组织部·党校和各二级党组织、分党校要用好“共产党员网”教育平台、“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新媒体平台,不断探索广大党员喜闻乐见、简便实用的教育培训新手段新方式。注重开展典型教育,引导党员学习重大先进典型和身边榜样,运用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要开展好“微党课”等党课竞赛活动,发挥对党员教育培训的示范效应。要组织党员就近就便到红色基地学习、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要大力推进党员教育培训校内外基地建设,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实用管用的校级党员教育培训基地。要积极推动党员教育培训由理论学习向实践锻炼拓展,探索建立“理论教育+实践教育”实训模式。
3.加强学风建设,强化制度保障。党委组织部·党校和各二级党组织、分党校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要求,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知行合一。要严肃教育培训工作纪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教育培训表面化、程式化、庸俗化,防止学用脱节、空洞说教,防止不分层次对象“一刀切”“一锅煮”,防止多头调训、重复培训、长期不训。要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党员教育培训制度规定。党课教师要立德树人,潜心授课。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严守培训纪律。
第五条培训组织管理和考核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党支部要落实抓党员日常教育工作的直接责任。
(一)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的组织、规划、指导和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并督促每位党员尤其领导干部完成培训任务,认真组织好集体学习。
(二)党委各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党组织、分党校要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主动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党委组织部·党校是党员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二级党组织、分党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各二级党组织、分党校要根据学校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要将培训学习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结合起来,统一规划、安排、组织和考核。
(三)各二级党组织、分党校要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培训档案制度,坚持谁培训、谁管理、谁考核、谁建档。要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培训信息库,掌握党员受教育情况。要将党员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列入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的内容,作为党员评先评优的依据。
第六条条件保障
党委组织部·党校和各二级党组织、分党校要建立开放式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党课教师聘任工作,选聘一批政治素质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课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注重发挥党课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志愿者教师队伍,抓好党员教育工作者专业化能力培训。要加强和完善党员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其教育培训的辐射作用。要为党员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资料。学校根据党员教育培训实际需要,将培训经费纳入财务预算。
第七条本实施办法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党校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