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纪委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协助党委推动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1.督促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党委抓好工作部署,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及时向党委报告上级纪委监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建议。
3.对日常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普遍性、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学校党委开展专项治理或建章立制。
二、强化政治监督
4.围绕践行“两个维护”强化监督,督促学校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管党治党、办学治校各项工作之中。
5.围绕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盯立德树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强化监督,为坚持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供坚强保障。
6.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7.围绕开好民主生活会实现“靶向”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做实日常监督
8.紧盯关键少数、关键领域,聚焦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学校职能处室、二级院(部)党政正职,突出对管人管钱管物、权力集中、廉洁风险高或师生反映较多单位的监督。
9.加强对学校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科级干部落实领导责任的监督,强化对二级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的领导和监督。
10.加强对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级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特别是学校年度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的监督。
11.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做好“后半篇文章”。
12.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加大谈话比重,做好函询工作。
13.加强对学校内设组织、人事、审计等监督主体落实监管责任的再监督,督促其依据校内规定行使监督、管理职权,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14.建立廉政档案,实行动态更新,分析研究“树木”和“森林”情况。
四、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15.受理对学校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审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问题线索,受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
16.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师生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
17.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庸懒散慢虚粗”和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
18.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19.严肃查处招生就业、科研经费、基建工程、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
20.严肃查处师生反映强烈、严重侵害师生权益的不正之风。
21.严肃查处靠教育吃教育、损害教育公平的特权行为。
五、严格问责追究
22.对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决策部署不力、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等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23.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为受到恶意中伤、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
24.严格区分学术问题与政治问题,对单纯的学术讨论、学术观点,不能搞“泛政治化”,对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错误言行敢于亮剑、敢于斗争。
25.根据省纪委监委授权,对学校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权限和有关规定对本校非省委管理的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单位提出问责建议;受理对学校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对不服学校监察机构所作涉及本人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
26.加强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27.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交办、督办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