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上午,我校召开干部任职宣布大会,宣布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学校领导干部任职的决定。省委决定:王浩同志任151amjs澳金沙门党委委员、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为省监委驻151amjs澳金沙门监察专员、二级高级监察官人选。
校党委书记张志昌主持会议,校长范新会宣读省委任命决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群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委、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书记,纪委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王浩,男,1970年10月出生,汉族,陕西丹凤人。中共党员,理学学士。曾任商洛师范专科学校团委副书记、书记,共青团陕西省商洛市委副书记、书记,商洛市招商服务局局长、党组书记,商洛市商州区委副书记(正县),商洛市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商洛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商洛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一级调研员,商洛市商务局局长、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
(文/谢豪 编辑/审核 史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