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国家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经济帮扶作用,学校依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设立和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实事求是,用足用好政策,有力促进就业创业的工作原则,由毕业生自愿申请,所在学院审核,学校复审公示上报的工作程序,现将孟怡彤等421名农村、城市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助学贷款学生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审核。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7月5日前向就业中心反映。
联系人:李川川
电话:0914-2338030
公示期满,学校将向教育、人社部门呈报,凡经审核合格的毕业生按规定可发给每人一次性求职补助1000元人民币。
温馨提示:请相关毕业生一定要确保所提供的银行卡真实有效、电话畅通,以便该款项能及时到位,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就业中心
2017年6月29日